一般因查出艾滋被辞退不合法,但是该工作不能由艾滋病病人从事的,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拒不改正;
5、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传播艾滋如何处罚
性行为后才发现对方是艾滋患者
忠-义(化名)坦言自己曾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男同,有天晚上两人相约Happy,共度良宵,其间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俩人完事后,忠-义随口一问:“是不是阳性?”“是”,对方也就随口一答。
正是这随口的一问一答,差点改变忠-义一生。好在忠-义随后得知,高危行为1-2小时内,最晚不超过24小时到医院去进行阻断治疗,连续服用药物一个月的情况下,艾滋感染率可能会下降79%-80%。
现任丈夫经检查为阴性,林-洁始终想不透自己的艾滋病从何而来。直到有一天,她在诊疗所治疗艾滋病时,恰巧看到前夫李先生。真相终于揭开!原来,李先生是男同,他在隐瞒自己性取向的情况下,让林-洁当了一年的“同妻”,并且把HIV病毒传给了她。
林-洁向法院起诉李先生,要求赔偿。法院最后以调解结案,由李先生补偿林-洁70万元。
类似的这些案例不胜枚举。很多男同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依然会选择与女性结婚,但会隐瞒自己的性取向,隐瞒病史,这就导致一传一,二传四,四传……这还仅仅只是传播艾滋众多手段中的一种。
故意传播艾滋的责任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向特定人传播艾滋病毒的,鲜有刑事案例,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可一旦感染艾滋病毒,受到的伤害将是永远!为此,业界有专家呼吁,我国应当专门规定“传播艾滋病毒罪”;还有专家表示故意传播艾滋病给特定人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予以处罚。
传播艾滋病要不要定罪?此问题尚未引起广泛关注,难道广大群众与法律君一样羞涩?当然,法律毕竟只能起到惩罚犯罪与一部分的预防效果,真正的防治还得在个人。这时候,安全套竟显得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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