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伙做生意朋友转让没通知我可以起诉吗
本人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经商议将门店转让出去结束生意。但朋友转让出去后也没有通知我,也不给钱给我,等我问他的时候他说以经花完了,现在不给钱给我,不经我同意以经花光钱,我现在该怎么样要回这钱,可以起诉吗?他有犯法吗?
律师回答:
好,你可以要求分割合伙财产,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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