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酒劲便无故殴打他人。近日,沭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仲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仲某酒后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酒后上街闲逛,借着酒劲便无故殴打他人。近日,沭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仲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仲某,19岁,初中文化,务工。今年5月2日零时许,仲某与其朋友在沭阳县境内一饭店吃饭,席间便与其朋友喝了少许白酒。酒后仲某与其朋友在街上闲逛时,遇一兄弟俩在一起嬉闹,后引起仲某不满,仲某便借着酒劲不听其朋友劝阻,持棒球棍、水泥砖块无故对马某、陆某进行殴打,致二名被害人头面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马某、陆某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仲某酒后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仲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且就民事赔偿事宜已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获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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