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查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人的物品的扣押。包含两类:(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查;(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特点:(1)暂时性。行政强制措施采取的目的是为了弄清事实,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限制只具有临时性,待事实清楚后,再作出相应处理。(2)强制性。即行政强制措施是通过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和方法,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产。上述特点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受到以下限制:(1)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有时间限制,不能无限期的扣留、关押。(2)确实有证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如违法嫌疑,非采取强制措施无以达到目的。(3)相对人享有诉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传唤与拘传有哪些区别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
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三、公安局下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
传唤与拘传在强制力、适用对象方面不一样。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则是强制型。拘传是指公安机关和法院对还没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受讯的一-种强制措施。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须按照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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