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租房合同中提前退租视为违约行为。

如若由于个人原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则将被视为违约,并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若房客与房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即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中一方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违约情形,从而导致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属于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