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电话:679011086790626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35号荣升大厦4-1
渝中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6385323763857044
地址:渝中区长滨路336号
大渡口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6808338068083187
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菀
江北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6787141667857983
地址:江北区建北三支路6号
三、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四、流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五、领证时间
按照我国新人结婚条件来看,新人们想要领证结婚的话,首先就得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最低结婚年龄的界限,具体为:男生们需要年满20周岁,女们则要达到20周岁。
但是,以上提交只适用于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汉族公民。倘若新人是港澳台同胞的话,则符合该地区结婚年龄即可,如若是大陆上的少数民族的话,则女性可以降低为18周岁,男性则在20周岁。
六、工作时间
按照我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般工作时间来看,大部分民政局只在周一到周五进行办公,具体时间为上午的9点到下午的5点半。
另外,节假日期间,民政局不会进行办公。但是,大部分民政局会在5月20日这类寓意极好的日子帮助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新人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具体上班时间,从而更顺利地领到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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