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事人已经继承了房子,但是如果你要出售,是必须先登记到你自己的名下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二条:“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继承房屋后,自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继承人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不需要去办理登记。但是如果继承后,要想进行出售、赠与,或者设定抵押等处分行为的,则必须先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才能进行处分,否则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继承过户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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