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之后男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向一审法院进行反馈。
经过一审法院的妥善处理和教育警示,我们有信心促使该当事人主动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
其次,如果教育和警告都无法使其改变主意并履行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向一审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