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怎样才能订立
订立合同的方法如下: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主要包括:
1.构成要件不同;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如下:
1.注意审查对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2.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严谨周密。
3.对于合同的生效要件,要予以充分的重视,约定签字、盖章方能生效的,就一定要签字、盖章;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就要尽力促使条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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