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五)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二、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无效是什么
合同免责无效中指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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