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开庭吗
要开庭,刑事诉讼只要检察院起诉了都要开庭,凡是刑事犯罪案件,都要经过一个从刑事拘留、逮捕、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开庭审判、判决这样一个过程,各阶段都有办案期限。
寻衅滋事案件到法院走简易程序的条件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时被告人本身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争议的,这样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
判寻衅滋事罪可以当庭宣判。法律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二、法院简易程序一般缓刑可以判吗?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判处缓刑。
2、正是因为案件简单,犯罪情节较轻,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才能判处缓刑的。
3、《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三、认罪认罚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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