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案由:写明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3)事实和理由:结合案件事实,实事求是地写明案件不能在所受理法院审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4)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请日期。
一、法律援助辩护协议书包括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2、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
3、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费用的负担。
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第一:首部。首部应当依次写明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第二:正文。调解书的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这部分内容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不能简略或疏漏,应当具体、明确而有重点地写在调解书里,避免当事人履行调解书时因有异议而发生新的纠纷。
第三:尾部。调解书最后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写明调解书的制作时间。同时,调解书的尾部要写明“本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劳动仲裁申诉书格式
劳动仲裁申诉书有固定格式一般必须具备: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住址、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附件(证据及证据清单)。
劳动仲裁申请书正文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般是要求重新审理。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申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
尾部依次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称、审请人名称、审请日期并在附项中列清一审、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有关证据的份数。
三、债务纠纷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主要包括:
一、首部。起诉书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
二、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事项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有关民事、刑事或行政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事实和理由首先要写明侵权行为或犯罪的事实及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
三、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附项。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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