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 (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写明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3)事实和理由:结合案件事实,实事求是地写明案件不能在所受理法院审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4)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请日期。...查看原文
2民事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现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当事人往往觉得自己势单力薄,对公权力充满了畏惧,总是害怕自己会因为不懂法而莽撞行事进而吃亏,因此民诉中特地设立了该规定来保障各法院能够依法履行其司法职责,作出正确的审判,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葛,同时也让当事人免除自己的思想顾虑,敢于在公权力面前声张自己的法益。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格式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依...查看原文
3民事管辖权异议的论述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其目的在于克服当前中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管辖权异议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查看原文
4民事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被告超过答辩期限提出民事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书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该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查看原文
5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3、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4、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管辖异议提出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二、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可以怎么办?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可以双方好好沟通。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如果不想离婚或者想通过拖延时间在财产上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会公告送达,同时给对方30在大约一天的辩护期间,对方也可以在公告期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合理,根据现行法律,法院都会受理并进行审查15如果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上述阶段将重新确定。三、管辖异议上诉请求时间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是提交答辩状期间。具体而言,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查看原文
6民事诉讼管辖异议权的主体
管辖异议权的主体即异议权人,是指享有向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主张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这一诉讼权利的争讼主体。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异议权的主体范围并未作出完全一致的明文界定,实践中对谁有权提出管辖异议理解不一。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主体有观点认为受诉法院是原告选定的,原告如认为该法院无管辖权,完全可以在诉讼之前就选择他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以管辖权异议只能由被告提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够科学。因为,《民事诉讼法》第38条只是对“管辖异议的提出时间”所作出的规定,并不是就管辖权异议主体所作的明确规定。原告在本案的审理法院不是原告起诉的、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时,原告即应享有管辖异议权。原告向某地法院起诉后,由于移送管辖、指定管辖或管辖权转移等原因,本案的审理法院变为另一法院。此时,对原告而言,可能同意另一法院受理,也可能不同意。《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在此情况下应该赋予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此外第三人审判实践中,人们对第三人能否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理解不一,笔者认为,不能一概否认第...查看原文
7民事管辖权异议组织听证吗
不需要,法院自会裁定。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式审查(准开庭模式)。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全文》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确定管辖权的证据也是程序方面的证据,只有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证据才能明辩真伪,才能得到程序的公正,乃至实体的公正,所以管辖权听证非常必要。受诉法院可在收到管辖权异议后7日内组织当事人听证,由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的主张提交证据并相互质证、辩论。听证法官根据听证情况在8日内作出裁定。原告或是被告对于管辖权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提出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是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好它。对于管辖权异议需要提起但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你可以找律师来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查看原文
8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客体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即管辖异议权的对象,是指异议权人对哪些种类的一审民事诉讼管辖可以主张管辖权异议。一审民事诉讼管辖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传统民事诉讼理论认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仅指地域管辖权。而笔者认为,管辖异议权的客体还应包括级别管辖权。1、“管辖权”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正是以“审判权的分担及土地”为标准对管辖权进行划分的结果。既然“地域管辖权”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级别管辖权”也应当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2、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的,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这一规定给予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可以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查看原文
9民诉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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