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证明的具体手续需要如何办理
首先,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盖章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盖章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
二、开贫困证明需要的条件
开贫困证明需要的条件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2.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有贫困证明可以减罚金吗
有贫困证明可以减罚金的,但需要经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可以减少罚金。一般情况,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n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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