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贫困生佐证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需要提供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并说明了申请资助的学生需要满足的条件。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贫困生档案的重要性,并说明了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的时间安排。
贫困生佐证材料包括以下几点:
1.需要提供2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中家庭成员全部复印。每个家庭成员复印的格式为: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家庭成员页。
2.还需要提供2份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必须盖年检章,复印件要求复印所有写字、盖章、照片的内容,多页可复印在1张纸上;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2份。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
2、遵守学校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度日。
入口项目应记录优先支持帐篷卡贫困学生,农村学生极度贫穷和农村居民,和残疾学生,家长,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突发事件引起的,农村计划生育和困难家庭学生等。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
贫 困 生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佐 证 材 料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贫困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家庭贫困证明:包括家庭所在地的贫困程度、家庭成员的贫困程度、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等证明材料,如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家庭人均收入证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纳税凭证等。
2. 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证明学生的身份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 学生本人在校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的奖励等证明,以证明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个人表现。
4. 贫困生证明:证明学生属于贫困生,如学校出具的贫困生证明、学生本人申请的贫困生证明等。
5. 其他证明材料:如特殊困难证明、家庭成员病重证明等,以证明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真实、合理。
学生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可能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后果。同时,学校应加强材料的审核、调查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公开。
贫困生佐证材料包括以下几点:需要提供2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中家庭成员全部复印。每个家庭成员复印的格式为: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家庭成员页。还需要提供2份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必须盖年检章,复印件要求复印所有写字、盖章、照片的内容,多页可复印在1张纸上;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2份。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勤俭度日。入口项目应记录优先支持帐篷卡贫困学生,农村学生极度贫穷和农村居民,和残疾学生,家长,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突发事件引起的,农村计划生育和困难家庭学生等。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贫困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家庭贫困证明:包括家庭所在地的贫困程度、家庭成员的贫困程度、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等证明材料,如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家庭人均收入证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纳税凭证等。2.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证明学生的身份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学生本人在校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的奖励等证明,以证明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个人表现。4.贫困生证明:证明学生属于贫困生,如学校出具的贫困生证明、学生本人申请的贫困生证明等。5.其他证明材料:如特殊困难证明、家庭成员病重证明等,以证明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真实、合理。学生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可能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后果。同时,学校应加强材料的审核、调查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公开。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本意见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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