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拨打虚假电话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万元,而广州茂名男子黄某某受雇于人,前往ATM机取出了该笔款项,黄某某的行为亦构成犯罪。昨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5日10时许,黄某某的同伙(具体信息不详)采用向兰州市民张某拨打虚假诈骗电话套取钱款的方式,诱骗张某从兰州市城关区一银行ATM机上,向户名为吴某某的银行卡内汇入人民币2万元,后由黄某某从广州市天河城一银行ATM机上将该钱款取出。2015年2月22日,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麻岗派出所将黄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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