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须知
时间:2023-07-03 09:10:36 4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补缴社保审核一般需要四个小时完成,一般情况下每月11日至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是单位接受申报的时间。缴费单位增减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在当月及时向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年度申报不接受当月增减人员,当月新增单位除外)。社保局通常在每月中旬扣缴费用。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障,一般在月底作出申报,在1至10个月初支付费用,社会保障局在当月中旬进行扣缴费用,当月支付该月的社会保障金额。

社保能补缴吗

社保能补交。

1、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

2、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

3、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中断后补交流程:

1、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

2、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3、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全文8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社保 最新知识
针对社保补缴须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社保补缴须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