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生骗银行近10亿1.4亿元贷款尚未予归还
时间:2023-04-24 08:42:34 2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尚有1.4亿贷款未予归还

原通用燃气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浩等4人与1名银行职员相勾结,合谋诈骗两家银行贷款9.5亿元,至今仍有1.4亿贷款未予归还。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对这起本市最大一起银行骗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汤浩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名被告人获刑6至14年不等。据了解,汤浩被捕前已是社科院的在读博士生。

使用虚假资料申请贷款

汤浩曾使用他人身份证及虚假材料先后成立了北京北方中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亚星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卫载空间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中,汤浩、刘敏任北方中化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5月,汤浩、刘敏编造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经济合同,并由民生银行职员李朝晖修改贷款所使用的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凭证,由同伙闫海琳打印成文后,以北方中化公司的名义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申请贷款。汤浩等人以此骗取该行6.3亿元,这些贷款于2003年年底前已陆续还清。

2003年7月,汤浩、刘敏注册成立了通用燃气有限公司,汤浩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敏任总经理。2005年6月,汤浩、刘敏编造贷款用途,汤浩还让同伙王鹏私刻公章,用于制作虚假经济合同,连同由闫海琳打印的虚假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等相关财务凭证,以通用燃气公司的名义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贷款担保单位是航天卫载公司。此笔贷款于同年7月已还清。

1.4亿贷款未归还

2003年8月29日,汤浩、刘敏再次以相同的方式从深发展北京分行骗取贷款6000万元,汤浩让闫海琳、王鹏等人以个人名义或以汤浩的亲友、朋友的名义将贷款提现存入银行,部分用于为汤浩、刘敏、王鹏等人购买别墅、汽车及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部分赃款,现仍有1489万余元未归还。

2004年3月,汤浩、刘敏、李朝晖、闫海琳再次以相同方式从交行亚运村支行骗取贷款2亿元。汤浩、刘敏明知在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四十条证券营业部投资有风险,仍用其中1亿元在该营业部购买了国债,后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北方中化公司在贷款到期后只归还交行亚运村支行100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部分赃款,现仍有1.26亿余元未归还。

当庭戳穿汤浩伪造假学历

庭审中,汤浩多次强调他的无辜,称贷款是由刘敏组织策划的,李朝晖负责所有的贷款材料,他没见过任何相关材料,后来看到贷下8个亿很震惊。由于他再三编造谎言,女检察官当庭抖落出他在报考人大研究生时曾伪造过在厦门大学就读4年的经历一事。这让汤浩恼羞成怒,竟与检察官争辩起来,后被法官敲槌制止。

据了解,汤浩说谎成性,他为自己编造出显赫背景蒙骗了同案犯。44岁的刘敏原在一家投资公司做期货和融资,2001年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很有政治背景”的汤浩。汤自称是航天某院计划司司长,负责资金调拨,其母亲也很有政治背景。因为想借助汤浩特殊的身份给自己创造一个发展平台,刘敏答应了利用自己的关系帮他跑银行贷款,最终共同策划了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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