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材料
1、准确填写的《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2份;
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详细页原件和复印件2份,借款人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同时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和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各自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5、购房总价款20%—6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6、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授权由受委托银行提供);
7、共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担保与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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