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事宜中,倘若女方并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而男方则已参保,那么在此情况下,生育子女亦可得到部分报销。
根据现行的政策要求,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而言,无权享受到男性购买的生育保险福利。
然而,此类生育保险政策具有地区差异较大的特点,通常来说,若女方未能拥有生育保险,那么其可以借由男方所在单位的名义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报销,进而获得生育保险金额的一半作为相应的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地区对于未投保的女性,会发放一定的一次性补贴等措施以示支持。
关于社保生育子女报销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女职工在成功怀孕之后,或者在流产或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前,应该及时通知本单位或者居住当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协助工作人员一同准备相关资料,包括生育保险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然后前往区级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办理手续;
其次,经工作人员仔细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为职工颁发医疗证;
最后,当生育后的女职工产假期满起30日内,同样需要通知上述单位或者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携带相应的材料再次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相关的待遇支付手续,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确认后,将支付给生育妇女医疗费用和生育补助金。
综合各种情况,对于产前检查以及生产费用方面,当事人只需携带结婚证、社保卡以及街道开具的相关计生证明,便可直接前往生育保险指定的医院,按照相关程序通过刷卡来完成结算。
而报销生育费用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
第一,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第三,诊断证明,以及费用凭证;
第四,个人身份证;
第五,对于异地分娩或是境外分娩的困难情况,需要额外提供详细的住院费用清单;
第六,属于异地或境外剖腹产的,需额外提供手术证明和费用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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