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合并是否符合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条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子公司不是公司合并,是指两个独立法人企业成为一个法人企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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