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处罚
1、为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驯养繁殖濒危野生动物是否构成犯罪
1、而学术界基于不同的理论,对“野生动物”有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应当根据动物的自然天性区别是否是野生动物,将其定义为存活、生长于野外自然生态环境之中的,未经驯养繁育的各类动物;有学者认为,野生动物本身以及其子代,虽然经过驯养繁殖,但仍具有野生、自然的属性,也应认定为野生动物。从实际情况看,动物大致可以分为纯粹野外自然生长的动物、原本野外自然生长尔后为驯养繁殖的动物、原本为驯养繁殖尔后在野外自然生长的动物、纯粹驯养繁殖的动物。
2、从理论上讲,纯粹驯养繁殖的动物完全没有野外自然生长的过程和经历,不宜按照野生动物保护,否则会过分扩大打击面,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野生动物案件司法解释)将人工驯养繁殖的物种与野生物种同等对待,超出一般公众的理解认知,是超出刑法文义范围的扩大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将其入罪与刑法中“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立法宗旨相违背。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