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婚姻共同债务主要是以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为基础,债务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所以,离婚净身出户还要承担婚外债?
一、离婚净身出户还应承担婚外债。
离异时有些人是净身出户的,这样就不能分配夫妻共有的财产。现在共有的财产是无法拥有的,那债务也可以吗?在此我们要注意合法的婚内债务离婚后才算净身出户也是要承担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配偶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夫或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悉的,以夫或妻一方全部财产清偿。
这样,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夫或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道,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二、婚内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一方在婚前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未取得这些财产而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而承担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担债务;
4.夫妇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并未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孩子而承担的债务以及有赡养义务赡养老人的债务;
6.为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受教育而承担的培训费用;
7.夫妇间协议规定的债务作为共同债务;
8.其他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后净身出户,逃避债务,怎么办?
实务中存在着当事人以离婚名义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对此并无相关规定。可从下列方面加以说明:
1.建立离婚时债务的公示制度。具体地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均应承担如实说明其所负债务的义务。为了确保债权人及时了解到债务人婚姻关系、财产变动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可以将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事由予以公示,方便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债权人有权对配偶之间的债务分担协议和财产分割协议提出异议。
2.设立债权人撤销债权制度。经协议离婚后,当事人未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申报债务,确因法定原因不能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有权通过民事诉讼,执行撤销请求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部分和债务部分的内容,并宣布撤销撤诉请求权。
3.建立选择债权人的起诉制度。如果配偶双方经诉讼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且对财产、债务进行了分割,债权人只要能够证明发生在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对原来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提出赔偿请求。设立上述制度,是在尊重婚姻自由的同时,遏制利用离婚逃避债务的不道德行为,以维护社会的诚信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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