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可以当庭提交证据,证人提供的证据指向性多元化。如果将证人提供的证据归属法院调取的证据,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均衡;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证人当庭提交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准许。
举证期限结束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对下列情形的证据,虽然超过举证期限提供,但人民法院仍将证据纳入审理范畴:
1、一审中的新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二审中的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1、再审中的新证据: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法院将该证据纳入审理范畴。
2、视为新证据:当事人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案件是否可以胜诉,举证是最重要的,所以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期限之内进行举证。举证不一定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举证的,不过需要支付律师一定的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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