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行政法规是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吗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宪法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同样,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通过制定刑事诉讼法,将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抽象的法律规范变为可操作的、具体的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使宪法精神得到具体化。
2、刑事诉讼法典
指1979年7月1日通过的,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主要的法律渊源。
3、有关法律
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监狱法、律师法等。
4、有关法律解释
5、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指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和主管部、委、局制定的规定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国务院制定的看守所条例等。
6、有关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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