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介绍,律师见证和公证都是起证明作用的一种法律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而律师见证的范围相对较广,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一般均可进行律师见证。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可以代书法律文书及进行遗产、资料代管等后续服务,而公证一般不涉及这些业务。对于某些特定行为,公证的效力高于律师见证的效力。比如,当同时存在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律师见证遗嘱的效力。
所谓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客户(委托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律师本人亲身所见的、具体的法律行为或其它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业务活动。律师可承办的见证业务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的真实性;征信报告获取过程的真实性;财产的继承、赠与、转让、放弃等法律行为发生的真实性或其过程的真实性。
律师见证的一般程序为:先由律师向委托人说明律师见证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制作询问或谈话笔录。然后,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见证合同》,委托人提交相关证件、文件及材料,由见证律师审核。之后,律师事务所会指派两名执业律师,对委托事项进行见证并制作工作底稿,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见证书》,由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交付委托人。最后,律师将见证过程中的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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