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是属于民事权益,所以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实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共同海损由谁承担责任
一、共同海损由谁承担责任
1、共同海损的责任承担者需视情况而定: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理赔责任,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2)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如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共同海损构成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共同海损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确实遭遇危难。即必须有真实的危难存在,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2、必须是为了共同安全。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而不是单独为了某一方的安全;
3、共同海损必须是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造成的。共同海损必须是人为措施直接造成的,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并且采取的人为措施必须合理,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
4、共同海损必须是非常性质的损失和费用。即不是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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