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二、办事程序:1、发起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2、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市建委窗口报送材料(报送材料用A4纸,按先后顺序加封面及目录装订,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审查材料、考察企业资质情况;
4、合格后,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三、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人:王-颖争
联系电话:82185631
注: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上;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全文3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