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关系
时间:2023-04-25 09:43:55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关系

人们的思想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来源于一定的犯罪心理,根据犯罪人对自己行为引起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刑法把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又可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两种,过失犯罪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

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又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在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下犯罪,就是直接故意犯罪。如用利刀猛刺人的心脏或其他要害部位,这是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都知道的。

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这种危害结果,不是希望而是放任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这就是间接故意犯罪。如果甲开枪打一只免子,旁边站着一个小孩,甲明知开枪可能击中小孩,但他采取放任、听之任之的态度,结果未击中兔子,而将小孩打死,这样甲就犯了间接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放意犯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严重结果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如一油库管理员,因疏忽大意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油桶边而引起火灾。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一结果的发生。如一司机,对自己的经验和技术过于自信,在闹市地区违章驾车,车速过快,结果造成重大事故。对于过失犯罪,刑法中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识别标准

(一)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的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其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上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或者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疏忽大意行为主观上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对自己所实施的轻信能够避免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心理态度;但对自己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不论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还是过于自信故意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即是说,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的特征是:犯罪主体对自己犯罪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简称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

2、对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在认识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意志因素上,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其中对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对轻信能够避免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因此,过失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的。但是,过失犯罪主体不论对其过失犯罪行为还是故意犯罪行为所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都是过失心理态度,简称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

3、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在认识因素上,是应当预见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发生犯罪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犯罪结果发生而没有避免发生的过失心理态度;在意志因素上,不论是疏忽大意过失行为所发生的犯罪结果,还是过于自信故意行为所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不希望、不放任的过失心理态度。因此,过失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过失犯罪行为或者故意犯罪行所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过失心理态度,简称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

根据前面三点的描述,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的特征是犯罪主体主观上既可以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也可以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对犯罪行为既可以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也可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对犯罪结果是过失心理态度。其显著的特征,是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

(二)故意犯罪的罪过形式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的第14条规定,故意犯罪的罪过形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心理态度。

故意犯罪的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的故意心理态度;在意志因素上,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的故意心理态度。不论明知是必然还是可能发生这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也不论是希望还是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犯罪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都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因此,故意犯罪主体在主观上,不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或者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是故意的心理态度。故意犯罪主体的这种故意的心理态度,简称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

2、对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犯罪主体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自己的犯罪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的故意心理态度;在意志因素上,是明知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还去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心理态度。因此,故意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心理态度,简称对犯罪行为是故意的。

3、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主体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犯罪结果必然或者可能发生的故意心理态度;在意志因素上,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故意心理态度。因此,故意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结果是故意的心理态度,简称对犯罪结果是故意的。由上述对故意犯罪的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分析可见:故意犯罪的罪过形式特征是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对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也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其显著特征,是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是故意的心理态度。

三、过失罪过形式与故意罪过形式的区别标志

过失罪过形式的显著特征,是由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的过失心理态度所决定的,不论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也不论对犯罪行为是过失心理态度还是故意心理态度,只要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可以构成过失犯罪。

故意罪过形式的显著特征,是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对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也都是故意的心理态度,才可以构成故意犯罪。如果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心理态度,对犯罪行为是故意的,但对其实施故意犯罪行为所发生的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不是故意罪过形式而是过失罪过形式,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故意犯罪。相比较,过失罪过形式与故意罪过形式的根本区别,是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不同。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是过失的,可以构成过失犯罪;犯罪主体对犯罪结果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是故意的,可以构成故意犯罪。

全文2.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故意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