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拟商品退款是诈骗吗
虚拟物品退货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涉及欺诈犯罪活动。
构成诈骗罪的必要条件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即公私财物)的主观意图,并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是掩饰真相等欺瞒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交付其财物。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若销售方未能充分查验货物真实性而轻易给予退货服务,或者消费者在所谓骗子的诱导下,盲目填写了错误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自身存款被无故转移,这种情况皆可被判定为涉嫌诈骗犯罪。
然若消费者在经过严格筛选的合法电商平台上提出退还货品请求且确认所购买商品确有质量问题,那么此种情形往往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诈骗罪名。
正牌的网购退货程序能够直接让货款返还至最初的支付账户,整个流程无需脱离平台程序进行;同时,正规在线零售商在奉行退货政策时也不会要求客户预先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总而言之,是否构成诈骗罪应视乎是否存有主观上的非法侵占意志以及客观上实施了骗取财物的行为。
为了避免遭受欺诈,广大消费者应该选择通过官方途径对退货程序进行咨询,例如联系卖家核实具体情况等方式。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主播以见面为由诱导刷礼物算诈骗吗
以主播诱导观众进行直播打赏作为行骗获取利益的手法,必须满足如下犯罪条件方能被认定为诈骗罪:首先,此类犯罪活动侵犯的是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其次,从客观角度讲,这种行径表现为在涉及交易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来获取较大金额的物资财产;再者,实施这类诈骗行为的主体通常属于一般的民众;从主观方面来看,表现为实施主体对其实施诈骗行为有着明确的意识,并且其内心深处带着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
诈骗罪中的“欺骗”并非狭义上的欺骗,而是涵盖了各种形式的欺骗,例如言语欺骗、文字欺骗等等。
这些不同的欺骗手段都是为了让对方产生误解从而导致其做出与行为人期望相符的财产处置动作。
必须指出的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诈骗案件中,诈骗者所采取的欺骗手段丰富多样,既包括口头欺骗,也包含书面欺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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