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立案后是调解还是开庭
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
庭前调解完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的,并且强调要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进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要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二、调解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事纠纷调解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态度和蔼,把握调解主动权。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让当事人对你有一种亲近感,让当事人打消对你的顾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才会说实话;
2.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要审理好一个案件,审判人员在庭前就要熟悉案件、卷宗、案情;
3.遵循法定程序,做好调解准备工作。审理一起案件,必须要注重程序,程序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
4.多做简易调解工作。庭前调解是最好也是最简单实用的一种方法,法院的调解原则是查明事实、分清事非,案结事了。
三、法院调解具体流程如何
法院调解的具体流程如下:
1.调解的开始,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2.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3.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四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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