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一、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1、经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自诉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
3、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
4、证明自诉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5、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自诉人应提交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行政案件立案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1、经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行政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起诉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
3、被告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基本证据材料复印件。
二、法院立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法院立案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份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即用以证明我方诉讼观点的理由,用以说服法官支持自己;
3、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还有些其他的如管辖依据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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