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3收回的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是: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二、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有什么
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
1、定义不同。作废是指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而红冲是指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红字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2、时间限制不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即可开具。而作废发票是只能在开票当月才可以;
3、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不同。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三、进项发票认证后是否能当月抵扣
当月认证的发票是必须当月抵扣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方可作为扣税凭证。如认证不符,按规定处理。
全文8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