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应注意的事项主要包括:
1、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应当依法接受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2、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
一、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
作品的发表权只能使用一次,发表了之后这种权利就不能再使用了。行使发表权时,作品应当是首次公开。发表权,又称公开发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有权选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使之公之于众的权利。行使完毕以后,作品就属于公开状态,自然就没有了发表权了。
二、申请著作权是否可以擅自去改名字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主要的核心精神在于:
一是著作权人要参与作品的创作,没有参与作品创作的不能成为著作权人;
二是你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我和他的著作权。如果在不违反上述精神的前提下,那么就可以变更著作权人,即可以改名字。
三、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包括以下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从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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