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施行政拘留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未满14-16周岁人,行为人16-18周岁,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还有7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怀孕的妇女,以及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最后一种情况是,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6个月没有被发现,不处罚。或者你违反了其他行政行为过了诉讼时效,也会不拘留。
行政拘留可以抗辩不拘留吗
因实施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能否争取免于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如果情节较轻的,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就可以不予处罚。如其他违法行为如存在情节特别轻微或主动消除减轻违法后果,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的,也是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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