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只负担医保部分,说明对非医保部分免责,按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人需要对免责条款做明确说明,
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投保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保险人未能举证证明的,将要承担非医保部分的赔偿。
一、保险合同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免责条款不一定有效。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保险人有哪些违约行为?怎么判定?
一般保险人的违约行为主要有:
1、保险人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2、不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赔付,不及时核损支付赔款。
三、免责限责条款包括哪些条款
免责限制条款规定在我国《民法典》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全文5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