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物业费可少交或不交
在物业服务领域,业主往往因对物业服务的质量不满意而考虑拒交或少交物业费。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业主确实有权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1.当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如陌生人随意进出小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等,且业主能提供有力证据时,可合理要求减少物业费的支付。
2.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业主也有权提出抗辩并拒绝交纳违规费用。
二、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对于空置房,业主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物业费。
1.经过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或者入住后因故长期不用的空置房,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减免物业费的申请。
2.具体减免幅度,应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一般可减至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
3.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的情况,物业公司可能会采取一次性收取半年物业费并在水电上予以控制的措施。
三、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1.如果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业主有权提出抗辩并拒绝交纳违规费用。
2.人民法院将支持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的抗辩,并判令物业公司退还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因此,在面对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业主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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