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离婚后具体由谁来支付抚养孩子,若是男方或者女方,不想抚养孩子的,也可以在协商的时候表明自己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了毕苗苗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需要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没有固定的标准,具体给多少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如下规则和因素确定:
1.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例如,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全文7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