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荆州市工商局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采取十项措施,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10月底,该局共催缴注册资本1348万美元,对12户拒不缴纳出资的企业将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是加强宣传。在企业进行登记咨询时,把关于实收资本的法律法规条文向企业进行宣传,让投资者在申请办照的同时将资本实缴纳入考虑范围。
二是执照加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期出资的企业必须在注册登记三个月内首期实缴注册资本的15%,一次性出资的企业必须在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额到资,为此荆州市工商局在每个新登记营业执照上都加注资金出资的有效期,以督促企业及时到资。
三是出资公告。通过网络或报纸对企业每期出资情况进行公告。
四是信用评级。建立出资信用等级,并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对按期交纳注册资本的企业评为守信企业;对出资方未按期出资,但经过工商部门督促后及时补缴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评为警示企业;对出资方拒不按期到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评为失信企业。
五是界期预警。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期限到期前一个月,由专管员给企业发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提示函》,对超过期限仍未到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企业发送《限期缴纳注册资本通知书》,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当面预警。目前该局已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提示函》26份,《限期缴纳注册资本通知书》15份。
六是登记把关。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对未按期到资的企业不予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七是年检审查。加强年检中对企业出资情况的审查,凡未按期到资的企业,要求企业及时进行到资,办理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后方才通过年度检验。
八是延期登记。对确实不能按期出资的企业,要求其办理减资变更登记;对暂时不能按期出资的企业,由其申请延期出资,经批准后,最长可延期三个月到资,到期仍未出资的,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
九是登记提示。在工商登记电子系统中对企业到资时间进行设置,凡未按期到资的企业办理有关事项登记时,电子系统自动显示提示该企业未按时到资,并对登记事项不予通过。
十是行政处罚。对拒不按期出资企业,荆州市工商局可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罚信息进行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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