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险7月执行3个月内不买要受罚
罚款额为应缴最低责任限额险费的2倍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该项强制保险将涉及全国现有1亿多辆机动车。
7月1日前最好买足三者险
有读者问,他才买过车险,7月1日以后还需要再买强制保险吗?
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几家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条例的规定,7月1日前凡购买商业三者险,且商业三者险的保额覆盖了强制保险的,7月1日后无须补买;如果之前未买或者未买足商业三者险的车主,7月1日后3个月内必须补买,否则不得通过年检。未按照规定投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另外,鉴于7月1日后,各保险公司会纷纷推出个性化的商业补充三者险(业内人士对7月1日后销售的商业三者险的称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依然可以自主选择继续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以获得更充分的保障。
目前深圳各保险公司在出售车险时仍然按照现行条款执行,90%以上的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均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专业人士表示,虽然强制保险尚未公布保险限额,鉴于多数深圳车主以往购买的三者险保额均超过10万元,绝大多数今年已购买车险的车主无须担心补买问题。(深圳商报记者胡佩霞卢博林)
费率比原商业三者险高
自2004年5月1日以来,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范围扩大了;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高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对此表示,这两个法律文件的同时实施使保险赔付成本上升。此外,《条例》规定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较原商业三者险费率会有提高。
第三者的交强险的赔偿是有关法律的详细的规定,所以在有关问题的解决上,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使用有关的规定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出现问题,所以在处理有关的问题时,交强险的了解才是关键的,在此基础上就可以使得自己的赔偿具有可行性。
全文9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