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协议书。
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一般情况下是不予许反悔的,但法律也规定了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若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作出这一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在离婚时,若一方有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的,可以从发现之日起,在3年内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内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样才能被法院支持。
3、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是婚姻过错方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出放弃该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以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的,法院经审查后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以上就是对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的解答,法律规定了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但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实践操作是实践操作,在实践中,对于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想要反悔一般是很难的,且原告当事人也很难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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