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事产房?能买能卖吗?
军事产房是具有军事产权的房屋。一般是军队提供的房子,开发商盖的。
军事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业主是军事机关。一般来说,房屋不能成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理论上存在征收的可能性。一般来说,军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但少数军事投递室可以交易,但交易有限。根据《现役军人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销售现役军人住房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样的军营可以交易?如何确保交易的有效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司、中国人民共和国总后勤部基建营房司《城市驻军营房产权转让及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解放军:
军营产权属于军委和总部,产权属于军品总部,“产权单位”由总后勤部填写。营房变更登记委托有全权办理和使用居住单位印章的居住单位(即物业管理单位)办理。但须经总后勤部或军区、军种、国防科工委等主要单位按照《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让、变更审批权限批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让无效,不得办理营房变更登记。
2。《现役军人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后营字530号)第四条规定,现役军人住房销售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核,总后勤部批准,由销售单位组织实施。根据上述军房地产管理规定,军房地产产权单位为总后勤部。军事不动产移交地方政府的,必须经总后勤部批准。否则,转让无效。
军事投递室的产权人是军委和总部,军事投递室的管理单位不是产权人,无权出售或出租。如果购买军交房,无论多少,只要军交房过户,必须经总后勤部批准。军队住房交易只有经总后勤部批准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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