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债不还的事宜,此档债务关系被视为一桩民事纷争,理应诉诸于民事司法程序来解决。
此类案件的法定管辖法院应为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因此,作为债权人的您,应该选择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并不一致,那么您也可以选择向被告的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要准备好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等等,以便能够充分证明您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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