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享有继承权
时间:2023-03-20 14:12:44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

一、孙子可以继承爷爷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财产的情况如下:

1、爷爷立遗嘱,通过遗赠将遗产留给孙子,孙子作为遗赠人,必须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或遗产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同意接受遗赠才能取得遗产;

2、如果父亲在祖父之前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孙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继承祖父的遗产;

3、如果父亲在祖父去世后,在祖父的遗产分割前去世,父亲在实际取得祖父的遗产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父亲的继承份额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不可以。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三、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是合法的夫妻。除非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登记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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