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医保报销不了医疗费可以向公司追责。
所谓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同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可获得的医疗期为6个月,且按一年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公司虽然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要求张某确认能否从事原工作、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但按规定,在医疗期满后,张某即使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应先另行安排工作,只有当张某仍旧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公司才可以提出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要求,否则属违法解除,对此,张某依法可选择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张某在诉请中选择了经济补偿。
其次,在医药费用报销方面,用人单位对患病职工跟工伤职工在医疗费方面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对工伤事故职工,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只在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内承担医疗费用。本案中,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张某参加医疗保险,导致张某本来可以报销的医疗费无法报销,用人单位需对这部分费用承担责任。
第三,关于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如果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患重病或绝症的,还要适当增加。本案中,因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所以,其公司还要支付一笔医疗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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