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信托收益如何分割
时间:2023-03-11 16:32:06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离婚时信托财产收益的分割是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则信托财产仍由受托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处置的问题;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则情况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则离婚影响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对信托财产本身并没有影响。

一、股权质押信托受益人是谁?

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股权质押信托的受益人是在股权质押类的集合资金产品中,多数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向投资者融资,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和收益。

购买了产品的投资者多数作为优先受益人,一般受益人同样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

作为此款产品的保底资金,产品兑付有问题时,先亏损这笔钱,当产品的投资收益较好时,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得超预期的收益。

二、信托定义是什么

信托是由他人管理、使用和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主要功能和唯一服务宗旨,管理、应用、处置和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三、再婚又离财产分配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双方按照以下原则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6、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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