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学历入户办理流程
调档-审批-迁移-落户。
初审(10个工作日内):
提交申请至市人社局依法委托的初审机构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次审核(10个工作日内)
市人社局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
公示(5个工作日)
市人社局在其政务网站上公示
人社局出具的调令或批复、入户卡
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材料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原件,电子版见模板)
2、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
3、工作单位证件(从化、增城单位不在我司申报)
4、引进报告(原件)
5、身份资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
6、学历资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学位鉴定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证(用职称申报的才提供此项材料,证书每页要扫描与每页复印)。
8、职业资格证(用技能证申报的才提供此项材料,证书每页要扫描与每页复印)。
9、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10、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复印件)
11、单方调动意见书(咨询经办人)
12、本市合法住所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从化、增城房产不能申请入户)
13、现实表现(原件)
14、欠缺档案材料清单(见模板)
15、随迁家属资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16、离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17、所有资料的扫描件
18、随军家属证明材料。驻穗现役军人配偶且符合条件的,提供我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引进。
19、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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