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提起诉讼,倘若胜诉并且债务人未能按裁判规定的期间内偿还债务的话,司法机关将有权力强制执行此项还款事宜。
然而,在这样的局面中,保证人在已经尽职承担相关保证责任之后,理应拥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和详细裁决。
若法院判定由债务人偿还债务,然而债务人却依然拒绝履行其义务,那么,司法机构便可以实施多种强制执行的举措,如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资产,或者是将其财产进行拍卖,用以清偿所欠债务;
同时,也可以对债务人采取诸如限制高消费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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