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纠纷诉讼费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
债务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方还是被告方是败诉的,就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债务纠纷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债务纠纷诉讼费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三、债务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的
债务纠纷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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