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如何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条件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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